人参类产品在备案时需注意:
【原料名称】人参
注:仅可使用单方原料进行备案
【产品名称】为“*牌+人参+属性名”,不应以“园参”、“林下山参”作为产品通用名,也不应在备案凭证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技术要求中体现“林下山参”;不应在产品名称的通用名后增加原料年限,如“*牌+人参(6 年)+属性名”。
【来 源】此次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人参、西洋参、灵芝,原料名称和品种来源应与现行《中国药典》相同品种项下内容保持一致。对于有多个品种来源的原料,在产品备案时应明确使用的品种,对人参生长年限不作限定。原料应固定基源、产地(产区)。
【用量范围】1-3g
【功 效】缓解体力疲劳/有助于增强免疫力
【适宜人群】易疲劳者/免疫力低下者
【不适宜人群】少年儿童、孕妇、乳母;湿热体质、阴虚体质者
【注意事项】不宜与含有藜芦、五灵脂的中草药及其制品同用。感冒、舌苔厚腻、易上火者不推荐使用。长期食用建议根据个人体质酌情使用。
【产品剂型】片剂(含片、咀嚼片、口服片)、硬胶囊、软胶囊、粉剂、口服
液、合剂、颗粒剂、膏剂、茶剂(袋装茶剂)。
详细可咨询:山东庆葆堂苏珊139637858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