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芝类产品在备案时需注意:
【原料名称】灵芝
注:原料名称和品种来源应与现行《中国药典》相同品种项下内容保持一致,对于有多个品种来源的原料,在产品备案时应明确使用的品种;原料应固定基源、产地(产区);只可使用单方原料,不可与其他原料复配使用。
【产品名称】*牌+灵芝+属性名、*牌+灵芝(赤芝)+属性名、*牌+灵芝(紫芝)+属性名
【用量范围】不限制每日制剂的最大食用量
【功 效】有助于增强免疫力
注:选择其中一种保健功能进行标注,或者同时标注两种保健功能
【适宜人群】免疫力低下者
【不适宜人群】少年儿童、孕妇、乳母
【剂 型】片剂(含片、咀嚼片、口服片)、硬胶囊、软胶囊、粉剂、口服
液、合剂、颗粒剂、膏剂、茶剂(袋装茶剂)
【工 艺】允许仅以物理粉碎,或以水为溶媒加热提取的生产工艺,不应再有其他引起物质基础发生改变的生产工艺(如蒸制等)。
详细可咨询:山东庆葆堂苏珊13963785855
此次将以人参、西洋参、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纳入备案管理,是首次将我国传统中药类原料的保健食品纳入备案管理,故特别强调备案产品应符合传统食用方式、传统食用人群和传统加工工艺。山东庆葆堂具备相应的原料提取等前处理能力,同时具备自己加工保健食品的能力,可以落实备案人的主体责任,能够实现产品质量可控和标准化生产,在传承传统保健养生文化的同时,保障备案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